第一章 总则
一、 主席团、各部部长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职责(见学生会工作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二、 逢系大型活动,学生会主要干部(包括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门正、负职必须到场)
三、 各部应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准时参加学生会干部例会。
四、 学生会主席对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的任免有提名权,各部部长对本部副职及干事的任免有提名权。
五、 全体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学生会章程》以及学生会的其他规章制度。
六、 学生会的干部管理实行量化,奖励工作积极者,淘汰玩忽职守者。
第二章 考核办法
一、具体形式
(一)本考核制度由院团委监督、学生会办公室执行统一实施。
(二)本考核实行月评制,期末进行总结.
(三)本办法满分为100分,采用“基准分+奖惩分=实际得分”的形式,计算每位学生干部的最后得分。
二、考核细则
1、各学生会干部要结合所在部门的职责,积极地、富有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并达到要求,得基准分60分。
2、考核按分数分为优(80分以上)、良(70~80分)、中(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3、各学生会干部要制订好开展活动的计划,对于已计划的活动不开展或拖延开展时间,且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该部门按2分/次扣分。
4、各部门开展活动之前,须向学生会办公室交一份申报,得到有关领导老师批准。否则,该部门按2分/次扣分。
5、各部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未开例会者按2分/次扣分。
6、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成文的建设性意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该意见付诸实施,效果校好,按2分/次加分。
7、院团委、学生会通知的会议,缺勤者按2分/次扣分,迟到按1分/次扣分。
8、各部干部必须准时于每月28日向办公室上交工作总结、以及下月的工作计划,否则按2分/次扣分。
9、另附加对各干部自身素质的考核,包括:
(1)年终考试没有补考现象,且在所在的系、班能起到学习带头作用。
(2)在学生中能团结同学,举止文雅、有礼貌,在学生干部中,能积极配合其它干部开展活动,对待领导有礼貌,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3)能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
能否达到以上(1)(2)(3)要求的干部将适当加分或扣分。
附则
1、本考核制度是从各学生干部的办事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个人素质三个方面出发,全面考核干部的基本情况。
2、所有考核加、减分均由办公室制表,学生会主席审核,领导老师审批并由办公室存档。
3、办公室将根据学生干部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作好记载,并客观打分。
4、考核结果将及时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有权获知考核内容,认为不当时,可以提出申诉,要求纠正。
5、考核结果将作为各项评优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三章 奖罚措施
(一)奖励
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评分,每学期期末将评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并给予以下奖励:
1、颁发奖状;
2、颁发荣誉证书;
3、记入档案,推荐到系里;
4、通报表扬;
5、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6、加综合测评分。
(二)惩罚
学生会内部处分分为:口头警告,记过,留会查看,撤职四个等级,所有处分都将记入干部个人档案。
1、会议无故缺席一次、迟交工作计划、总结一次,给予口头警告。
2、一次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记过处分。
3、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给予留会查看处分。
4、三次考核不合格者,撤消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