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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系“食品生物技术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25 编辑: 点击:[]

 

食品生物技术实训基地是我系食品、生物类专业开展实践教学,帮助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践教学任务的完成,保障实践教学的质量,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的管理,依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基地职责

(一) 实训基地要不断加强管理、充实实践条件、更新实践内容,创新管理方法,保证实践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 实训基地负责满足实践教学、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

(三) 实训基地负责组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安全生产。

(四) 实训基地负责对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五) 实训基地要协助专业技术指导人员和指导教师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六) 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不断对实训项目进行改进和完善,及时完成教学任务书、实训结果、人员变动情况、科研及对外开放、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维修情况等基本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和上报。

二、 领导和管理

(一) 校内实训基地由系部主管实践教学的领导负责实训基地管理建设工作。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支持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二) 教学部门要选派经过专业训练、并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完成及实训质量的提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教师不能使用实验(实训)室。

(三) 食品生物技术实训基地由食品工程系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提供技术培训和设备维修等服务。

(四) 实验实训中心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保证实践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 实验(实训)中心要健全岗位责任制,要对各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绩档案,作为聘任、晋级和表彰的必要条件。

(六) 按有关规定各实验(实训)室要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易燃、易爆等物质按规定存放和保管使用。

(七) 实验(实训)室如发生火灾、盗窃责任事故,并造成较大损失,将视事故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 使用实验(实训)室的教师要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完毕,要关闭设备、电源和门窗,做好实验(实训)室的使用登记工作。

三、 要求

(一) 各专业实践教学必须在学生实训前由专业带头人提出具体安排计划,并附实践教学大纲,及时交到实训基地。

(二)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从严要求学生,使学生按时参加实践教学,自觉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爱护仪器、设备,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 进入实验(实训)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和将食物带进室内。

(四) 实训结束后,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对每个学生的实验实训情况做出考核评语,并写出实训工作总结或报告。

 

                                                      食品工程系

                                                      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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