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2021级学生岗位实习实施办法
根据食品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级学生在第五、第六学期将进行岗位实习环节的教学任务,为保证实习工作有序开展,并为后期学生就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就业实施办法(漯职院政法【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食品学院实际,制订食品学院2021级学生岗位实习方案如下:
一、岗位实习意义
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岗位实习是学生毕业前的最后学习阶段,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使学生依据所学专业,运用掌握的基本专业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岗位锻炼和技能提升。不但可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使同学们在知识、技能和素质方面的综合修养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岗位实习组织
为落实岗位实习各项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检查,保证实习质量,食品学院成立2021级学生岗位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贾新政 崔慧玲
成员:王新娜 王林山 卢向飞 耿浩鹏 樊军浩 杨雯雯
郭志芳 黄站立 侯鹏飞 李艳秋 韩晓宇
三、岗位实习时间
2023年9月1日~2024年5月30日(不少于6个月)。
四、岗位实习目的
1.了解岗位工作职责和岗位工作内容,认真体会、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2.理解各工种之间相互配合的重要性及工艺技术员的综合、协调作用。
3.学习具体的操作技术方法,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全面工作能力。
4.能够将工艺、设备、管理等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5.了解企业文化、企业基本组织框架、主要产品(服务)生产流程、班组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实习岗位职责、岗位操作程序、设备使用规程等。
五、岗位实习形式
食品学院2021级学生岗位实习形式,采用学院集中实习和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原则。
1.集中实习
流程如下:食品学院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相关要求遴选符合实习条件的实习企业,通过考查确定集中安排的实习企业名单,通过学校院长办公会确定并且在河南省实习管理平台(http://sxba.zcj.jyt.henan.gov.cn)进行备案,然后安排实习企业进行宣讲,学生选择学校备案的合作企业进行实习。
2.自主实习
流程如下:学生可以自主通过河南省实习管理平台(http://sxba.zcj.jyt.henan.gov.cn)进行备案过的企业库里面,选择专业对口的食品企业,自己推荐,学生可报名参加自己推荐企业实习。
不论是集中安排还是自主实习的学生都要按照河南省实习管理平台(http://sxba.zcj.jyt.henan.gov.cn)进行备案,另外在实习过程中如果有变更实习单位,也必须同时实习备案平台进行申请、审批,并提交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六、岗位实习过程管理
岗位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必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时参加岗位实习。实习学生接受学校与企业的双重管理,严格遵守学校实习纪律和企业管理制度,在学校指导老师和企业指导老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实习任务。
1.实习报名。学生在河南省实习管理平台上进行实习企业报名,及具体实习岗位。学生与实习单位完成初步签约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相关企业签署实习协议,生成电子版校企合作协议。
2.实习分组。学校完成与学生报名的实习企业签约后,对实习学生进行编班分组,并指定实习指导教师。完成分组后,系统自动生成三方实习协议。
3.实习培训。学生到岗后,企业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实习培训,签署纸质实习协议并将协议签署情况、购买保险情况上传系统备案。
4.实习投诉。学生在企业实习过程中,认为企业实习情况与线上备案情况不符的,可以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进行线上投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调查、确认和处理。
5.实习解约。学生选择停止当前实习的,须与学校或指导老师沟通进行处理。
6.实习评价。在学生实习期间,企业指定的实习指导师傅应与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共同进行学生的实习指导,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过程性评价。
7.实习荣誉。对于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或企业可给予相应实习荣誉。
8.实习总结。实习学生必须按照实习单位安排完成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和实习企业盖章并出具实习鉴定意见的实习鉴定表。指导老师确认学生实习完成之后,系统自动形成实习总结。
9.实习延期。在学生实习需要延期时,联系指导老师,完成学生实习延期处理。实习延期后,学校实习计划结束时间加上延期天数为该生的最晚实习结束时间,在最晚实习结束时间之前,指导老师可以随时终止或者完成学生的实习任务。
10.实习出勤。实习学生必须通过实习备案平台每天在实习地进行签到打卡。实习期间,指导老师可查看、管理学生在手机APP端的打卡出勤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学生的打卡信息,还可以根据学生的申请新增打卡记录。
11.实习成绩。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岗位实习的,指导老师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等级对学生实习进行综合评价。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没有按时完成岗位实习的,岗位实习成绩以零分计,实习成绩认定为不合格,评优评先、专升本及毕业等一票否决。
12.实习纪律。实习学生须尊重听从企业指导老师和实习小组长教育和安排,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实习岗位职责,未经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脱离实习岗位。实习学生若有意见应按正常渠道给指导老师反映,求得合理解决。凡在实习过程中无理取闹有损学校形象及声誉者,按校纪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食品学院
202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