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第七批“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编辑: 点击:[]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第七批“双师素质”教师认定

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和教学团队,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发展目标,特此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校内在职在岗的专兼职教师。

二、认定对象

从事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聘期达到2年的非在编聘任教师)、公共课教师以及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兼任、转任专业课的,以专业课教师身份参加认定。

三、认定条件

参见《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内容。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实行自愿原则。凡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须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部门初审推荐

各部门自主组织关于“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的初审工作。

(三)专家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部门推荐的人员进行评议认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和资格确认。

(四)公示

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双师素质”教师的管理工作

“双师素质”教师的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负责,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双师素质”教师资格。

1.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不能完成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的教学任务或不具备专业指导能力的;

4.连续两学年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指导工作量的;

六、申报工作与材料要求

1.教师个人填写《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4份)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只需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包括高校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和其他符合认定标准的材料,所在部门对佐证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原件退回。

2.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从促进“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申请表》(一式4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部门汇总表》(附件3) (1份),于4月20日之前报送至人事处401室,电子版《申请表》及《汇总表》发送至人事处邮箱lhzyrsc@163.com。请各部门对认定申报的初审推荐工作认真负责,高质量按时完成工作。

3.认定人员按照文件要求提供规范的申报材料,认定人员对所填报信息、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docx

2.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  附件2.docx

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汇总表  附件3.docx

 

 2023年4月10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阅读推广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校企“双元”合作教材编写意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