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最新培训政策要求,请各教学院系结合本部门师资队伍实际和专业特点,按照要求上报本部门2024年企业实践锻炼计划。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践原则
切实贯彻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考察、调研和学习的师资培训政策,重点培养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
二、实践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专兼职教师。
三、实践锻炼形式
(一)专业课教师
1.脱产到企业实践锻炼。
2.假期到企业实践锻炼。
3.到企业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同时开展实践锻炼。
4.到校内与专业相关的业务部门挂职锻炼(如:财务、审
计、基建等)。
(二)公共课教师
1.定期开展课程调研。
2.担任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3.担任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
4.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
四、实践时间
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
五、有关要求
(一)学校进行总体把关,并根据申报计划定期以实地抽查、电话查访等形式对企业实践进行督查,凡检查不在岗者,即刻通报批评。不在岗次数累计达2次者,即取消本次实践资格,不认定锻炼经历。
(二)教学院系安排专人负责,根据本部门申报计划,以实地抽查、电话查访、视频检查、企业实践过程佐证材料检查等形式对教师企业实践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过程拍照存档,检查情况填写《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检查情况记录表》(附后)存档备查,作为教师企业实践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参加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教师,每周向所属教研室提交企业实践过程作证材料(工作照片、线上工作截图等),教研室存档备查教师企业实践考核不合格者,不认定锻炼经历。
(三)请各部门汇总《2024年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见附件1),汇总《教师企业实践目标责任书》(见附件3),填写《2024年教师企业实践审批汇总表》(见附件2),7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lhzyrsc401@163.com,纸质版盖章报行政楼人事处401室。
(四)本年度企业实践结束后,各部门需上交企业实践报告、《教师企业实践考核鉴定表》(一式两份)(附件3)、实践照片和教师培训总结只交纸质版(以部门为单位装入档案袋);《2024年教师企业实践汇总表》、《2024年教师培训汇总表》、《教师企业实践和教师培训情况一览表》和“教学院系2024年度教师企业实践和教师培训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1、2024年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
2、2024年教师企业实践审批汇总表
3、教师企业实践目标责任书
4、教师企业实践考核鉴定表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