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网站、新媒体平台、
工作群组及“网络大V”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网络阵地管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充分发挥各类网络平台在信息发布、思想引领、师生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清朗健康的校园网络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站平台建设管理
主要包括各单位所属网站平台。
(一)做好内容更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内容管理工作,对所属网站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信息,确保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与权威性。
(二)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编、审、签、发等全流程管理,严防固有政治术语错误表述、内容细节错误等问题,
(三)加强运维保障。定期检查网站各栏目的链接及功能,及时修复“死链接”或错误链接,确保网站运行稳定、版面规范、体验良好。
(四)登记备案要求。各单位根据学校机构调整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平台更新登记备案表》(附件1),做好网站更新登记备案工作。
二、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
主要包括各单位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B站、今日头条、快手等各类新媒体平台账号。
(一)完善平台建设。已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的单位,要做好平台的日常运维与内容更新工作,根据学校机构调整情况,及时修改完善账号名称、认证、简介等信息,主动做好账号年审工作。未开设账号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全媒体传播,适时开设新媒体账号。
(二)加强绑定管理。禁止使用学生手机号进行新媒体账号注册绑定,原则上建议由各单位新闻通讯员绑定账号并加强账号密码管理,绑定账号的手机严禁接入不明网络,严防账号被盗或信息被篡改。各单位开设的微信公众号禁止和个人视频号进行关联绑定,开设视频号的单位要及时进行官方认证。
(三)做好风险防范。加强关注新媒体账号评论区及私信内容,安排专人及时查阅账号跟帖留言、评论等,涉及重大舆情风险,要第一时间向党委宣传统战部报告,合力做好风险内容管控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登记备案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写《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登记备案表》(附件2),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工作群组清查管理
主要包括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各种网络工作群组。(各类学生组织、社团、班级等注册使用的群组也包含在内)
(一)加强专人管理。各单位所属工作群组要指定专人担任工作群管理员,负责工作群的日常管理与使用。管理员要严审严查严管群内发布内容,及时查看群内动态,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解决并做好登记,必要时上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若事态扩散造成既定影响,应及时报备党委宣传统战部进行协调处理。
(二)强化内容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禁止在工作群组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敏感话题和不良信息。要发挥工作群组在工作交流、信息共享、推动工作、提高效率的积极作用,各类网络工作群中发布内容要与工作有关,不得作为其他交流使用。
(三)实行实名管理。工作群组命名应得体规范,实行实名准入退出制度,群组成员入群要进行实名备注,且必须为工作范围内的人员,群成员因工作职务变动等原因,应主动申请退出相关工作群组,对于相关不适合参群人员,群组管理员应及时将其移出群组。
(四)定期自查清理。对于因工作结束,不再需要的网络工作群组,群组管理员应及时主动解散。对于长期未使用、使用频率过低、管理缺失的“僵尸群”,要定期开展集中清查,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注销或解散。
(五)登记备案要求。各单位要尽快开展工作群组集中清查工作,工作完成后,需填写《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僵尸”工作群清理备案表》(附件3)。清查后,仍需保留的工作群组,需按要求填写《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工作群组登记备案表》(附件4),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四、“网络大V”培育管理
主要包括本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职员工个人注册运维的、粉丝量达2000人及以上的自媒体账号。
(一)做好发现培育。要主动发现本单位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上具有影响力的网络达人,明确分类、粉丝规模、创作方向等核心信息,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主动与“网络大V”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传递学校发展动态、政策导向,让其成为校园正能量的传播者、好声音的“扩音器”。
(二)加强教育引导。引导本单位“网络大 V” 自觉遵守网络传播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上网、理性发声。鼓励其聚焦校园暖新闻、办学成果、师生典型、技能成才等重点领域,用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学校故事、传播校园正能量。遇涉校网络舆情,积极组织“网络大 V”正向发声、引导舆论,共同维护学校良好声誉。
(三)登记备案要求。各单位及时对本单位师生“网络大V”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填写《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大V”信息统计表》(附件5),做好登记备案。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备案工作。所有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经统计汇总后并加盖部门公章,一份由本单位存档,一份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3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zyxc99@126.com。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网站、新媒体平台、工作群组及“网络大V”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