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 守 法
“遵纪守法”这个词,差不多人人都能脱口而出,党员干部就更不用说了。可这话,却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西谚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的确,法律不过是维持社会基本秩序及公平正义的最基本的规范,是底线。那为什么说,党员干部要遵从这“最低的道德要求”,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守法,就是严格遵从法律规则,不做法律禁止的事。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人治的观念主导了几千年,潜移默化,深入骨髓。法治理念对国人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大规模构建,不过是近几十年的事。要让法治理念真正深入人心,让法律制度触及、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领域,让守法成为人的自觉行动,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物质极大丰富,人的自由度加大,各种诱惑增多,社会道德滑坡,使许多人常常处于权与法、钱与法、色与法、情与法的冲突、纠结之中。一旦监督不到位,拥有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就很容易处于缺少制约的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倘若其不注重个人修养及自律,就很容易变得狂妄自大、专横跋扈、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以身试法。所以,对党员干部来说,守法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考验;不仅是一种自律,也是一种“自卫”。守住法律的底线,并不仅仅意味着你在履行一个公民、一名党员的义务,同时也意味着你守住了做人的基本良知、做党员的基本要求,守护了他人及自己的基本权利。
现实中,有一种现象值得警惕:有些党员干部,并非不知法不懂法,但却口是心非,知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在台上,他们讲起党纪国法来头头是道;暗地里,却干着违法乱纪的勾当,肆无忌惮且心存侥幸。多行不义必自毙。近些年,随着法治建设推进和反腐力度加大,不少有过贡献、身居高位的违法乱纪者,也没能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法律面前却人人平等。”这是法治的精髓。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方略入宪。在依法治国的步伐稳健向前的今天,每一个党员对法律的知与行,无疑将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产生决定性影响。“全党同志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的这一重要论断,值得每个党员牢记。
在当下,提升认知,知行合一,是党员履行党章所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义务的关键所在,也是增强党性修养、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内在要求。(赵蓓蓓)
谈 自 律
马克思曾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
自律是人类的一种美德,也是共产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
为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党不但制定了铁的纪律,也要求党员严格自律。回顾90年的光辉历程,正是由于坚持廉洁自律、为民务实,党才能始终获得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
革命之初,共产党人就深深懂得:严格自律,不搞特殊化,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也常常告诫领导干部要过好“五关”——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和生活关。
当前,面对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和外部环境的考验,共产党员的严格自律,尤显重要。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党员干部面对的诱惑更多了,经受考验的机会也更多了。“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无数正反经验反复告诉我们,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旦失去自律,就必然消极颓废,丧失斗志,腐化堕落。
做到自律,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自律是自我批评,自我约束;自律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律是自我牺牲,自我奉献;自律是先人后我,舍小家为大家。没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就难以做到严格自律。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具有这样的胸怀和信念,才能有自律的坚实动力。高度的自律是深深根植于人内心的事业向往和奋斗追求。
做到自律,尤其要注重防微杜渐。做大事都是从小事做起,坏大事也是从小事坏起。作为执政党的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要为人民慎用权用好权。在和平时期,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进攻,常常在一念之间“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去了不该去的场所,吃了不该吃的饭局”。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最后无原则为“朋友”办事,酿成大错。吃喝玩乐,看似小事,有时毁掉的是党员的一生,损害的是党的形象。
做到自律,还要主动接受监督。在法治社会,共产党人的自律要与他律结合起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强调用制度指引人、规范人、约束人。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共产党员尊重制度,自觉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是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时代,共产党员还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把一言一行放到公开的聚光灯下,让群众帮助我们“洗脸”、“扫灰尘”。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自律是一面旗帜,指引一代代共产党人始终不忘立身之本,永葆政治本色!(裴智勇)
谈 团 结
团结是什么?团结就是力量。
民族团结,推动着中华民族大发展大繁荣;军民团结,巩固着伟大祖国的钢铁长城;人民团结,推动着国家强盛和社会进步。团结出凝聚力,出生产力,出战斗力,团结可以战胜艰难险阻,创造人间奇迹。
顾大局,重团队,讲协作,善补台……这些都是讲团结的表现。讲团结来不得半点虚假,但在现实生活中,“假团结”现象并不鲜见。几种“假团结”现象值得警惕:
一是“拉帮结派”。“结党”必然“营私”,“小派系”、“小集团”、“小圈子”等既是一些人攫取私利的温床,也是侵蚀党的事业的毒瘤。“拉帮结派”现象的存在,让党性原则变得不堪一击,让诚信道德变得不足挂齿,让公平正义显得苍白无力。“团结”一小撮人,损害大多数人,这样的“假团结”不可不防,也不能不查。
二是当“老好人”。在一些人看来,“不得罪人”是最佳的处事原则,对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视而不见,不会、不愿、不敢批评,甚至违心地将坏说成好,把恶说成善,把错说成对,以迎合求“团结”。装“好人”是“老好人”的惯用伎俩,其特色是自私,于团结毫无益处,需要甄别和提防。
三是“阳奉阴违”。“阳奉阴违”的存在,往往让执行大打折扣,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使散发真理光芒的指导思想难以深入人心,让伟大目标变得遥不可及,令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惠及百姓。
揭批“假团结”,目的是促进真团结。讲团结是一种品德,一项素质,更是一种能力。站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讲团结有三个重要表现:
一是争做“动车组”。“动车”原理告诉我们,高速度来自每节车厢的强劲动力。“中国速度”、“中国奇迹”的背后,是源于每个社会成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激情和智慧所催生的无穷活力。增强使命感,提高主动性,争做“动车组”,使每个人的力量都化为社会前进的动力,这是讲团结的前提。
二是善于“大合唱”。再庞大的合唱阵容,如果没有得力的指挥,精巧的配合,也难以给人以美的感受;再出色的演员,没有舞美、灯光、造型、音响等做铺垫,表现也将暗淡无奇。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的今天,只有各个角色之间不分高低贵贱,密切协作,才能唱响时代的最强音。
三是甘当“老黄牛”。吃苦不叫苦,任劳任怨是老黄牛的生动写照。不能完全不讲条件,但不能过分强调条件;不能完全不计个人得失,但不能过多考虑个人得失;不能指望所有人都大公无私,但应提倡大公小私、先公后私。讲团结首先要讲风格,讲奉献,讲责任,“老黄牛”越多,我们这个民族就越充满希望。
团结是宝。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困难时期不气馁,胜利时期不骄傲,辉煌时期不发热,胜利就永远属于我们!(廖文根)